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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在燈台上的光

在常年期第三周星期四,耶穌延續祂的比喻教導,用了兩個短小卻有力的意象:「燈」與「鬥」。這兩個比喻與前文的撒種比喻一脈相承,進一步闡明領受天主聖言(種子)後應有的態度與行動。首先,耶穌質問:「人拿燈來,豈是為放在斗底或床下?不是為放在燈台上嗎?」燈的唯一目的就是發光照明。同樣,天主賜予我們的信仰、才能、恩寵,就像一盞燈,不是為了讓我們藏匿起來,而是為了放在「燈台」上——即在生活中彰顯出來,照亮他人,光榮天主。